安徽省政府发布重要决定
安徽省政府发布重要决定
安徽省政府发布重要决定
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7月4日消息,近日,安徽省政府决定赋予淮北、宿州、淮南(huáinán)、六安、铜陵、池州、黄山7个(gè)联动创新区34项(xiàng)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(shìxiàng),其中,行政权力事项19项、公共服务事项11项、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便利化改革事项2项、内部审批事项2项。实施区域按照核定的(de)范围执行。全文如下:
安徽省(ānhuīshěng)人民政府关于中国(安徽)自由贸易试验区(qū)第二批联动创新区实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的决定
各市(gèshì)、县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中国(安徽)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(liándòng)创新区建设有关要求(yāoqiú),省政府决定(juédìng)赋予淮北、宿州、淮南、六安(lùān)、铜陵、池州、黄山(huángshān)7个联动创新区34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,其中,行政权力事项19项、公共服务事项11项、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便利化改革事项2项、内部审批事项2项。实施区域按照核定的范围执行。
一、省有关部门是联动创新区赋权事项(shìxiàng)移交的责任主体,要主动与联动创新区对(duì)接,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(gōngzuò)协调,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动态调整(tiáozhěng)事项清单,对委托事项要依法签订书面(shūmiàn)委托协议,做好赋权衔接工作。要加强赋权工作动态跟踪(gēnzōng)评估,及时协调处理赋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确保放得下、接得住、用得好。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,省有关部门应在2个月内与联动创新区完成事项移交工作。移交工作完成前(qián),相关事项仍由原实施部门办理。
二、各联动创新区所在市人民政府要(yào)督促指导联动创新区积极与省有关部门对接,全面做好承接工作,及时在政务服务(fúwù)平台认领相关事项,深入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,公开办事(bànshì)指南,优化服务流程,提高办事效率,推进赋权事项高效运行。
三、联动创新区要结合工作实际(shíjì),明确合法的承接实施主体,统筹人员力量,加强业务培训,严格依法规范办事,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高效便捷(biànjié)服务。需要调整(tiáozhěng)实施承接事项的,按(àn)即时动态调整程序办理。
附件:中国(zhōngguó)(安徽)自由贸易试验区(shìyànqū)第二批联动创新区实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清单
2025年6月(yuè)30日
来源(láiyuán):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


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7月4日消息,近日,安徽省政府决定赋予淮北、宿州、淮南(huáinán)、六安、铜陵、池州、黄山7个(gè)联动创新区34项(xiàng)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(shìxiàng),其中,行政权力事项19项、公共服务事项11项、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便利化改革事项2项、内部审批事项2项。实施区域按照核定的(de)范围执行。全文如下:
安徽省(ānhuīshěng)人民政府关于中国(安徽)自由贸易试验区(qū)第二批联动创新区实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的决定
各市(gèshì)、县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中国(安徽)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(liándòng)创新区建设有关要求(yāoqiú),省政府决定(juédìng)赋予淮北、宿州、淮南、六安(lùān)、铜陵、池州、黄山(huángshān)7个联动创新区34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,其中,行政权力事项19项、公共服务事项11项、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便利化改革事项2项、内部审批事项2项。实施区域按照核定的范围执行。
一、省有关部门是联动创新区赋权事项(shìxiàng)移交的责任主体,要主动与联动创新区对(duì)接,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(gōngzuò)协调,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动态调整(tiáozhěng)事项清单,对委托事项要依法签订书面(shūmiàn)委托协议,做好赋权衔接工作。要加强赋权工作动态跟踪(gēnzōng)评估,及时协调处理赋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确保放得下、接得住、用得好。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,省有关部门应在2个月内与联动创新区完成事项移交工作。移交工作完成前(qián),相关事项仍由原实施部门办理。
二、各联动创新区所在市人民政府要(yào)督促指导联动创新区积极与省有关部门对接,全面做好承接工作,及时在政务服务(fúwù)平台认领相关事项,深入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,公开办事(bànshì)指南,优化服务流程,提高办事效率,推进赋权事项高效运行。
三、联动创新区要结合工作实际(shíjì),明确合法的承接实施主体,统筹人员力量,加强业务培训,严格依法规范办事,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高效便捷(biànjié)服务。需要调整(tiáozhěng)实施承接事项的,按(àn)即时动态调整程序办理。
附件:中国(zhōngguó)(安徽)自由贸易试验区(shìyànqū)第二批联动创新区实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清单
2025年6月(yuè)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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